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有期限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伤死亡,其近亲属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予以赔偿。法定期限如下:
1. 工伤认定结论书自送达之日起1年内。
2. 经劳动能力鉴定后,从伤情相对稳定之日起1年内。
3. 因伤致残后,劳动能力等级确定之日起1年内。
二、重庆市工伤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对于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划分,《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1.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
2. 用人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造成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 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
2. 赔偿等级:轻伤、二级伤残、一级伤残、死亡。
3. 赔偿金额:根据职工平均工资、伤残等级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重庆市工伤赔偿有法定期限,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工伤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或其他责任主体承担。工伤赔偿标准根据职工具体情况和伤残等级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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