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用工主体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是一个常见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让您对用工主体责任和工伤赔偿有更清晰的认识。
一、用工主体责任是按工伤赔偿吗
是的,用工主体对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的工伤负有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工伤保险费的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二、用工主体责任包括哪些赔偿范围
用工主体对劳动者工伤的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用:劳动者因工伤所需的医疗、康复等费用。
误工费用:劳动者因工伤造成的工资损失。
生活护理费:因工伤导致劳动者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的护理费用。
伤残辅助器具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残疾,购买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劳动者因工伤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
三、用工主体责任与社保赔偿的关系
用工主体责任与社保赔偿是并行的。劳动者因工伤可以向用工主体索赔,也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同时向两方索赔,则用工主体需承担超社保待遇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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