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中不幸遭遇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拿了工伤认定书赔偿有时间限制吗?本篇知识性文章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拿了工伤认定书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拿了工伤认定书并不意味着赔偿时间没有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出1年期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将无法获得工伤认定书,进而影响后续的工伤赔偿。
二、工伤认定书赔偿范围
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 医疗费:包括工伤治疗、康复费用。
2. 误工费:因工伤导致休息期间的工资损失。
3. 生活费:在治疗、康复期间,不能工作的伤残职工的生活费。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经认定为伤残,可获得的一次性补助金。
5. 伤残抚恤金:职工因工伤伤残或死亡,其近亲属可获得抚恤金。
三、工伤赔偿时效
工伤赔偿的时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应当在伤残等级确定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工伤赔偿申请。用人单位自伤残等级确定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超过法定时效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赔偿申请,职工将失去工伤赔偿的权利。
工伤认定和赔偿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职工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提出工伤赔偿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