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损害赔偿 > > 正文

有了工伤认定书还要赔偿吗

杨媛媛 律师
杨媛媛 律师

重庆承业(绵阳)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

工伤认定书是认定职工在工作中或与工作相关时遭受人身伤害、职业病等的事实和性质的法律凭证。有了工伤认定书,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除了工伤保险待遇外,职工是否还有权要求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有了工伤认定书还要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有了工伤认定书,职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职工伤势严重,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还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或死亡补助金。

但如果职工的损害是由用人单位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或者职工因工伤致残或死亡后,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工伤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

有了工伤认定书还要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85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付工伤保险待遇数额的50%加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职工工伤的,职工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187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工伤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