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工伤后,工伤职工不仅可以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那么,工伤赔偿完,还可以走医保吗?
一、工伤赔偿完可以走医保吗?
可以。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工伤赔偿完,剩余的医疗费用仍可以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二、工伤期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能否使用?
可以。
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工伤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慢性病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工伤期间医保报销比例如何计算?
工伤期间,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与工伤职工所在地区、参保年限等因素有关。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工伤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例如:某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发生医疗费用 10000 元,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000 元,那么剩余的 3000 元医疗费用可以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如果该职工所在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 70%,则可以报销 3000 元 x 70% = 2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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