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赔偿和津贴是工伤保险制度中的两种不同的待遇,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
一、工伤赔偿拿过了能拿津贴吗
工伤赔偿和津贴是两种不同的待遇,不能同时享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康复、伤残补助金、津贴、死亡抚恤金等。其中,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因工致残或者患职业病,造成劳动能力等级下降的职工。
如果劳动者已经拿到了工伤赔偿,就意味着其伤残等级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待遇,但不能再享受津贴。
二、津贴具体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津贴包括:
停工留薪期津贴: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至治疗终结之日,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间,享有相当于工资的津贴。
伤残津贴:劳动者因工致残,劳动能力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享受相当于工资的一定比例的津贴,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三、其他劳动保障待遇
除了工伤赔偿和津贴外,劳动者还可享受其他劳动保障待遇,如:
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工伤康复待遇:如康复训练、假肢安装等。
就业援助待遇:如再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歧视救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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