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劳动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带来高昂的医疗费用。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赔偿单位有垫付医药费的义务。
一、工伤赔偿单位给垫付医药费吗?
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垫付以下费用: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住宿费等治疗期间发生的必要费用。
二、垫付医药费的范围
工伤赔偿单位垫付的医药费范围包括:
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包括诊断费、治疗费、手术费、药费、住院费等;
工伤康复期间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康复训练费、假肢安装费等;
治疗期间发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必要费用。
三、垫付医药费的期限
工伤赔偿单位垫付医药费的期限为:
职工治疗工伤期间;
工伤职工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内;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工伤赔偿单位有垫付工伤职工医药费的义务,垫付范围包括治疗工伤的合理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治疗期间的必要费用。垫付期限为工伤治疗期间、停工留薪期内和评定伤残等级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