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培训等保障。对于工伤职工而言,能否申请第二次赔偿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伤能申请第二次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伤或者职业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后,因同一伤残再次遭遇工伤,可以再次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同一伤残,是指职工因第一次工伤或职业病致残后,其残疾程度没有发生变化,或者虽然残疾程度有所变化,但新的残疾程度与第一次导致的残疾程度相对应。
二、工伤申请第二次赔偿条件
职工申请工伤第二次赔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2)因同一伤残再次遭遇工伤;
(3)新的工伤事故导致伤残等级评定发生变化。
三、工伤第二次赔偿范围
对于符合工伤二次赔偿条件的职工,其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和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需职工本人负担;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新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重新计算发放;
(3)伤残津贴:根据职工本人原工资标准和新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重新计算发放。
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第二次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工伤申请二次赔偿的条件较为严格,且具体的赔偿范围还会受到伤残等级评定等因素的影响。如果职工对于工伤赔偿事宜有疑问,建议咨询本站在线律师,获取更加专业及时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