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没评到伤伤残有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工伤职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若工伤职工经鉴定未构成伤残,仍可享受以下待遇: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职工月工资和工伤医疗期评估,一次性支付。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月工资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用于帮助职工适应伤后生活。
3. 交通费、食宿费:在治疗期间发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4. 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发生的护理费。
5. 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每月发放的津贴。
二、工伤认定未构成工伤怎么办
若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工伤职工未构成工伤,职工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复议:向更高一级的鉴定机构申请复议,由后者重新鉴定伤残等级。
2. 申请劳动仲裁: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仍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认定困难证明怎么办
在工伤认定时,若因证据不足难以证明伤残与工伤有关,职工可采取以下措施提供辅助证明:
1. 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受伤经过、医疗记录、照片等资料。
2. 申请医疗鉴定:向医疗机构申请进行医学鉴定,以确定伤残与工伤之间的因果关系。
3. 申请法医鉴定:在必要情况下,向法医鉴定机构申请进行法医鉴定,以查明伤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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