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职职工辞职,是否还能获得赔偿,涉及到多种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本文将详细解答工伤职工辞职后如何获得赔偿的问题,帮助读者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工伤在职职工辞职还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在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停发相应的待遇。这意味着,工伤在职职工辞职后,将不再领取工伤保险金和医疗费用。
辞职的工伤职工仍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安置金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一次性就业安置金:根据职工工龄和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工龄和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工伤职工辞职后如何获得一次性赔偿金
工伤职工辞职后,可以向原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要求一次性领取上述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三、工伤职工辞职后如何获得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辞职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也不能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工伤职工辞职时,其工伤尚未痊愈,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支付医疗费用,直至伤情痊愈。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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