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伤害而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工伤后,劳动者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一、工伤可以获得伤残赔偿金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致残的,可以享受以下伤残赔偿金待遇:
一级伤残:终身享受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二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15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
三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10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50%;
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5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40%;
五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2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30%;
六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1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20%。
二、工伤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工伤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因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为:伤残等级×伤残津贴计算基数。
例如,劳动者因工受伤造成二级伤残,其因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其二级伤残津贴计算基数为5000元,其月伤残津贴为5000元×60%=3000元。
三、工伤伤残赔偿金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工伤伤残赔偿金从劳动者因工伤停止工作之日起开始发放。劳动者因工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将工伤待遇的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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