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通常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那么,在协商赔偿后,劳动者还可以再追责吗?本篇文章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伤协商赔偿后可再追责吗?
一般情况下,协商赔偿后不得再追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不得再申请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接受协商赔偿后,已经放弃了工伤认定的权利。
以下情形除外:
1. 协商赔偿协议无效的;
2. 协商赔偿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3. 用人单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劳动者无法正确判断自身权益的;
4.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工伤协商赔偿后可再追责的相关情况
1. 协商赔偿协议无效的情况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协商赔偿协议无效:
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一方当事人以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合同;
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用人单位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劳动者无法正确判断自身权益的,劳动者在协商赔偿后仍然可以追责。例如,用人单位隐瞒了劳动者的实际伤情,导致劳动者接受了过低的赔偿金额。
在协商赔偿后,劳动者一般不得再追责。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协商赔偿协议无效、用人单位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等,劳动者仍然可以追责。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