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时效规定
工伤事故的赔偿时效,《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由本人或者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未申请的,丧失工伤认定资格,也就失去了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
一、工伤十年还能有赔偿吗
根据上述时效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十年后,职工已丧失工伤认定资格,无法再申请工伤赔偿。即使职工仍因工伤遭受损失,也无法获得相关赔偿。
二、工伤后患疾十年后还能有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因工伤已经认定为伤残的,在停工休养1年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已经认定为工伤且符合“停工休养1年后仍需治疗”条件的职工,即使工伤事故发生超过10年,仍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无需承担医疗费用。
三、工伤事故十年前已认定但未索赔的还能有赔偿吗
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在法定时效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后才申请的,将丧失工伤认定资格,无法再获得工伤赔偿。即使工伤事故发生已超过10年,但职工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工伤认定,其权利也已丧失,无法再要求赔偿。
工伤事故的赔偿时效为1年,超过1年未申请工伤认定的,丧失工伤认定资格,无法再获得工伤赔偿。即使工伤后患疾,或者工伤事故发生前已认定但未索赔的,超过法定期限后也无法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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