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离职后仍然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伤待遇,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工伤十年后离职有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离职后仍然可以享受以下赔偿:
1. 伤残等级鉴定费、治疗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费用;
2. 工伤职工因工伤造成的伤残、死亡所享受的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一次性赔偿;
3. 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部分丧失的,可以享受劳动能力鉴定费、伤残津贴;如果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或者经治疗仍无法恢复劳动能力的,可以享受就业安置费、生活费等长期待遇。
工伤职工在离职后十年仍然可以享受相关工伤赔偿。
二、工伤后离职十年还能申请工伤鉴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离职后,如果发现因工伤而产生的伤残等级,可以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劳动者的伤残等级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则可以认定劳动者为工伤伤残。劳动者因此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
三、工伤十年后离职还能享受工伤医保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离职后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保障待遇。具体包括:
1. 工伤职工因工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医疗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3.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其医疗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工伤职工在离职后十年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保障待遇。
工伤职工在离职后仍然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伤待遇,具体包括伤残赔偿、医疗保障等。工伤职工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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