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一项保障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职业病而获得医疗、康复和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很多人都认为工伤保险只赔偿治疗费用,其实不然,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远远不止于此。
一、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康复、护理等产生的合理费用。
2. 误工津贴: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或减少期间的收入损失补偿。
3. 伤残津贴:因工伤致残导致劳动能力等级下降时,按伤残等级发放的生活补助金。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的补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5. 死亡抚恤金:因工伤死亡的,一次性发放给家属的抚恤金。
6. 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死亡或伤残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每月领取的抚恤金。
7. 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费用:因职业病致病或疑似致病产生的诊断和治疗费用。
二、工伤保险不赔偿范围
工伤保险不赔偿以下费用:
1. 交通费:工伤职工就医或复查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
2. 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3. 营养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营养不良所需的营养费。
4. 精神损失费:工伤职工因工伤遭受的精神伤害所造成的损失。
5. 其他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范围的费用。
三、因工受伤或职业病的认定依据
因工受伤或职业病的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
因工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受到非本人主观意愿的外来客观因素伤害而致伤的。
职业病:因从事特定作业或者职业而导致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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