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活动中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很有可能是无效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会责令当事人说明理由,若当事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者说明的理由不成立,该证据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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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超过举证期的证据有效吗?
民事诉讼超过举证期提供的证据可能是无效的,一般逾期提供证据且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民事诉讼一审被告举证在什么时候?
民事诉讼一审被告举证需要在案件受理之后的15日之内进行举证。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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