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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为何在十日后才收到通知,诉讼保全成功通知申请人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诉讼保全之前一般是不会通知被申请人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提前转移财产,防止逃避债务,只有当财产保全申请通过法院的审核和裁定之后,法院采取相关的保全措施保全财产后才会立即通知被执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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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通知被申请人会提前吗?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的,被执行者(即被申请人)不会事先收到通知。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所以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前不会通知被申请人,但在保全财产之后,会立即通知被申请人。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解除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一)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二)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三)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四)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五)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六)其他财产性权利。

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担保人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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