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并对伤情进行鉴定。工伤鉴定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可能会对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一、工伤两年未做鉴定能赔偿吗?
如果工伤发生两年内未进行鉴定,将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有以下特殊情况例外:
1. 不可抗力因素:例如,伤情严重,无法进行鉴定;
2. 用人单位延误申报:用人单位未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为职工申报工伤,导致职工错失鉴定机会;
3. 职工无过错:职工因客观原因而未能及时申请工伤鉴定,例如因病住院、失联等。
在上述特殊情况下,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伤两年未鉴定影响哪些待遇?
工伤两年未做鉴定,将影响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 伤残待遇:伤残等级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依据,没有鉴定就无法确定伤残等级,进而影响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医疗待遇:因工伤需要治疗的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工伤鉴定证明,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承担工伤医疗费用;
3. 其他待遇:包括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职业教育培训费等,也需要以工伤鉴定结论为依据。
三、工伤两年未鉴定如何维护权益?
如果工伤发生两年内未进行鉴定,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1. 尽可能补办鉴定:向用人单位或工伤认定部门提出申请补办工伤鉴定;
2. 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 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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