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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商品房违约金的标准,购买商品房违约赔偿损失方法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商品房签订合同前违约条件是什么,如何约定购房合同违约条款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商品房签订合同前违约条件是什么

1、商品房签订合同前违约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的来进行确定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

2、现实交易中,开发商往往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

要明确一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买房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自主约定

买房合同违约金是可以自主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标准,该标准如果与实际损失有差异,诉讼过程中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调整。

具体分析,此处的规定体现出法律对守约方的保护: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通常是守约方)可以请求予以增加,此处只要是“低于”,就可以请求增加,没有量的要求;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通常是违约方)可以请求适当减少,此处必须是“过分高于”,有量的要求,并且只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此外,这种增加或适当减少的请求,必须由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中口头或书面予以提出,否则,法院或仲裁机关不能依职权予以增加或减少。

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考虑,法律在此处对违约金的适用做了详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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