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是否需要额外赔偿工伤人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将详细解答,帮助您了解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中的情况。
一、单位有工伤保险还需要额外赔偿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具体来说,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单位因工伤事故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过错,是指单位未尽到安全生产义务,导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常见的过错行为包括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
如果单位因工伤事故存在过错,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外,还应当向工伤人员额外赔偿。额外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因工伤致残能否要求公司额外赔偿
因工伤致残职工可以要求公司额外赔偿,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单位存在过错,导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
2.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被评定为残疾等级;
3. 工伤保险基金已经支付了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可以向公司要求额外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金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职工的工资收入计算。
三、工伤后精神损害赔偿怎么算
工伤后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工伤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后果;
2. 职工遭受的精神痛苦和心理伤害程度;
3. 职工的个人收入、家庭状况等因素。
具体来说,工伤事故导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或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会更高;职工遭受的痛苦和伤害较大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单位有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不需要额外赔偿。如果单位因工伤事故存在过错,还应当向工伤人员额外赔偿。因工伤致残职工可以要求公司额外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后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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