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费用能够退还的,通常情况之下,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人民法院在执行完毕或者是在解除保全的情况之下,如果没有错误的,那么担保金是会退还给申请人的。在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当中,也有被告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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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费用能否退还?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能够退还的,诉前保全的担保,人民法院执行完毕或者解除保全后,财产保全没有错误的,担保一般会退还给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 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错误补救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诉前财产保全15天内没起诉怎么办?
法院裁定诉前财产保全不是15天内就必须起诉,是30天之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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