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一旦破裂,双方迟迟不能和好,那么离婚是必然的选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对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经过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分居期间有一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不准离婚。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夫妻在离婚诉讼中都会产生分歧,进而产生答辩。那么,对于起诉离婚,我们应该如何答辩呢?
一、起诉离婚怎么答辩
1. 不承认对方提出的离婚理由
如果对方提出的离婚理由不真实或不充分,可以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否认对方的离婚主张。
2. 积极争取子女抚养权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做出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判决。如果对方有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意图,应当积极争取,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3. 主张经济赔偿
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例如,一方出轨、家暴等行为,都可能构成过错。
4.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可以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进行分割。
二、起诉离婚反诉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反诉的理由可以是:
1.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 离婚有损子女利益
3. 被告不同意离婚
三、起诉离婚对方不应诉
如果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拒不答辩也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收到法院传票后,应当及时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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