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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裁员工伤员工吗赔偿

曹玉玲 律师
曹玉玲 律师

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约束。

一、公司能裁员工伤员工吗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于工伤员工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六个月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恢复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工伤保险待遇期满后,若工伤员工仍无法恢复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4款的规定,经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若工伤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其他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也可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伤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裁员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包括以下项目: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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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供养亲属人数等因素确定。

三、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能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津贴;

工伤医疗待遇;

就业安置服务;

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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