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赔偿,直接关系到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围绕工伤认定和赔偿问题,经常会出现争议。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为您解读两天后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赔偿范围。
一、两天后死亡不算工伤吗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非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下班后连续工作超过一小时且未经单位同意或单位同意但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受到事故伤害的,尽管与工作有关,但不能认定为工伤。
通常情况下,职工从工作岗位离开后,应当视为非工作时间。如果职工在离开工作岗位后两天内死亡,且死因与工作无关,则不属于工伤。
二、延误就医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虽然职工在非工作时间发生的死亡一般不属于工伤,但如果职工因延误就医导致死亡,则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工外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抢救治疗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如果职工因工外原因受伤,但因延误就医导致死亡,且造成延误就医的原因与单位有关,则职工家属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下班后连续工作超一小时未经单位同意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下班后连续工作超一小时未经单位同意或者单位同意但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这种情况属于职工超额工作,属于履行职责或工作任务期间的行为。单位负有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如果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导致职工受伤,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两天后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赔偿范围,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非工作时间发生的死亡不属于工伤。但如果延误就医导致死亡或者下班后连续工作超一小时未经单位同意,则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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