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的发生给职工的身心健康及家庭生活带来巨大影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二级工伤职工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二级工伤能要求民事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当评定伤残等级。二级工伤属于伤残等级评定中的九级至十级伤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二级工伤职工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民事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的费用。
二、二级工伤民事赔偿范围
二级工伤的民事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医疗费:包括治疗工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医药费、检查费、手术费等。
误工费:因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误工损失。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水平计算的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工伤造成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折磨,以及社会评价降低等非财产损失。
三、二级工伤民事赔偿如何申请
二级工伤职工申请民事赔偿,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包括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评定书、医疗费发票、误工损失证明等。
协商调解: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仲裁: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提起诉讼:仲裁无效或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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