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面临上下班的通勤。在上下车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意外摔倒的情况。那么,如果在上下车时,由于踢腿而摔倒,这种情况下算工伤吗?能够得到赔偿吗?
一、下车踢腿摔倒算工伤吗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例中可以看出,下车踢腿摔倒是否算工伤,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 上下班途中(上下班时间,上下班地点);
2. 非本人主要责任(不是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如果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那么下车踢腿摔倒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下车踢腿摔倒算工伤怎样赔偿
如果下车踢腿摔倒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赔偿:
1. 医疗费:工伤职工接受治疗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费。
3. 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致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补助金。
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致残需要就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 丧葬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
6. 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因工死亡且其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无劳动能力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下车踢腿摔倒不构成工伤的情形
如果下车踢腿摔倒不符合以下情形,则不构成工伤:
1. 非上下班途中摔倒;
2. 职工自身原因(如酒后摔倒、打闹摔倒等)造成;
3. 因个人疾病或生理缺陷摔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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