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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于物业服务的规定,民法典新增物业服务人的义务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民法典》中物业服务人包括的义务有:委托其他机构管理的义务;小区内部设施的保养维护义务;管理小区内部纠纷的义务;通知业主各项内容的义务;向业主进行定期报告的义务;继续管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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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业服务人包括什么义务?

《民法典》中物业服务人包括的义务有:物业服务转委托产生的相关义务;保养维护义务;管理义务;定期报告义务;禁止以不合理方式催交物业费;通知义务;交接义务;继续管理义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解聘提前多少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通常是提前三个月。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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