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当夫妻离婚或未婚生子女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往往成为争论的焦点。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可以要回呢?
一、孩子抚养权多久能要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自一方提出变更抚养权之日起一年内,另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经催告后仍无效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变更抚养权:
1. 由父或母抚养子女,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遗弃、不当教育等行为的;
2. 由父或母以外的人抚养子女,抚养人虐待子女,或不尽抚养义务的;
3. 因父母双方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的;
4. 其他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的客观情形。
二、变更抚养权的程序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如下:
1. 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
2. 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驳回申请;
3. 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查明事实;
4. 调解: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5. 判决: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三、变更抚养权的费用
变更抚养权的费用主要包括:
1. 诉讼费:由请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承担;
2. 鉴定费:如需要对子女身心状况进行鉴定,所产生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和程序较为复杂。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不适格抚养子女或存在影响子女成长的情形,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