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被告的死亡跟案件的举证责任并无直接关系,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还没有继承人表明是否要参加诉讼活动的,诉讼活动会暂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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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被告死亡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被告死亡的,诉讼活动会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民事诉讼质证理由遵循哪些原则
分别是证据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具体内容是:
(一)、合法性,主要是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
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来源必须是合法的才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则是无效的。
(二)、真实性,主要是指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质证证据需符合真实性,不能捏造虚假的证据,一旦提供了虚假的证据,法院有权判定证据无效,并且追究提供证据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三)、关联性,主要是要求出示的证据与本案争议焦点有关联,而不是与本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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