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或与工作有密切联系而发生的事故或疾病,受到损害的现象。而工伤治疗好了是否能赔偿,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跟随律师六八八网脚步一起来了解参考一番吧,相信会对您有一定帮助,当然也可以直接咨询律师。
一、工伤治疗好了能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能力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十级为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同等级的劳动能力丧失率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工伤治疗好了后,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仍存在劳动能力丧失率,则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包括: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一次性伤残津贴。
二、治疗后劳动能力恢复,还能否获得赔偿?
如果工伤治疗后,劳动能力已经完全恢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治疗费用的合理费用。一次性工伤津贴标准为职工治疗期间的工资。
三、工伤治疗好了,但残留后遗症,可以获得赔偿吗?
如果工伤治疗好了,但仍残留有后遗症,职工仍然可以获得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经过治疗和康复后,遗留后遗症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当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以按照不同级别的劳动能力丧失率获得相应的赔偿。
工伤治疗好了是否能赔偿,取决于治疗后的劳动能力情况。如果仍存在劳动能力丧失率,可以获得残疾赔偿;如果劳动能力完全恢复,可以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津贴;如果仍残留有后遗症,可以获得劳动能力鉴定后的残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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