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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倒置与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证据规则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民事诉讼实行举证原则倒置的,但是举证原则倒置是我国的民事诉讼举证的特别规则。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举证倒置就是原告提起的诉讼的,被告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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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实行举证原则倒置吗?

一般侵权案件的构成要件有四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这四项一般需要原告进行举证证明的,但由于侵权案件的特殊性,某种侵权构成要件事实对权利主张者证明难度比较大,法律规定以下八类案件,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1)专利侵权: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2)高度危险作业:高度危险物的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环境污染: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高空坠物: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就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缺陷产品:产品销售者或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共同危险:侵权人就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医疗行为:医疗机构就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行为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未过时效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于诉讼中所主张的案件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同时指在诉讼结束之间,如果案件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应当由该当事人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范围是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1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之内,不应超过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物的价额,二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等。限于请求的范围,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或诉讼当事对某项具体财物提出的保全申请,或者是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标的物,或者与本案的标的物有牵连的物品。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尤为重要,如果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的范围或者保全的财物与本案无关,那么,申请人应该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应与造成的损失的范围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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