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工死亡的事件。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是否属于工伤的重要程序,只有经工伤认定,职工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没有认定就赔偿吗?下面跟随律师六八八网脚步一起来了解参考一番吧,相信会对您有一定帮助,当然也可以直接咨询律师。
一、工伤没有认定就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工伤进行调查认定。
在工伤认定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工伤认定情况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后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没有认定,职工不能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赔。只有经工伤认定,职工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护理费、交通费等。
二、工伤认定前垫付医疗费应如何处理
如果职工在工伤认定前因工受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垫付医疗费,职工痊愈后向用人单位报销。但如果职工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职工的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并一次性垫付职工的医疗费,职工家属向用人单位报销。
三、工伤瞒报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或者未如实申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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