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工伤鉴定是有赔偿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工伤鉴定等级,享受相应的赔偿待遇。下面跟随律师六八八网脚步一起来了解参考一番吧,相信会对您有一定帮助,当然也可以直接咨询律师。
一、合肥工伤鉴定有赔偿吗
根据合肥市的相关规定,工伤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最重)到十级(最轻),不同的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待遇补助金、一次性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治疗费、交通费,以及后续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工医疗待遇补助金,以及后续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具体的赔偿标准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标准》为准。
二、合肥工伤鉴定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受理:用人单位在接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将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经过等材料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 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后,会组织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4. 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接受工伤鉴定机构的鉴定,确定工伤等级。
5. 享受赔偿:工伤职工根据工伤鉴定等级,享受相应的赔偿待遇。
三、合肥工伤鉴定机构
合肥市有四家工伤鉴定机构:
合肥市工伤鉴定中心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科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科
合肥市中医院工伤鉴定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