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是指职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那么,六级工伤主动离职有赔偿吗?
一、依法享有劳动者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在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停工留薪期结束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至九级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支付伤残津贴。
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至九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同,不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主动离职后无待遇保障
主动离职后,劳动者不再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护理费等。六级工伤主动离职后,无法获得工伤待遇的赔偿。
四、特殊情形需另行处理
如果职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但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以上的,主动离职后仍可享受工伤待遇。
五、主动离职后果
主动离职后,职工将丧失以下权利:
(1)工伤待遇;
(2)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经济补偿金;
(3)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
六级工伤主动离职,一般情况下是不享有工伤待遇赔偿的。只有符合特殊情形的,才能享受相关待遇。建议工伤职工谨慎考虑主动离职,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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