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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伤支持重复赔偿吗

沈展 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工伤保险制度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因工遭受事故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康复、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的保障。那么,在云南,工伤职工是否可以重复获得赔偿呢?下面跟随律师六八八网脚步一起来了解参考一番吧,相信会对您有一定帮助,当然也可以直接咨询律师。

一、云南工伤支持重复赔偿吗

根据《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重复获得以下赔偿:

1. 医疗费用赔偿: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职工因伤停工留院治疗,其停工留院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支付,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报销。

2. 伤残津贴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达到伤残等级标准的,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伤残津贴的标准按职工因工致残的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职工伤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重新评定后降低的,其伤残津贴待遇从重新评定之日起按降低后的伤残等级标准执行。

云南工伤支持重复赔偿吗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达到伤残等级标准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该补助金的标准按职工因工致残的伤残等级和本人30个日工资标准计算。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亲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待遇。

二、工伤保险基金用完用人单位是否垫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工伤保险费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将该用人单位的名称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向社会公布。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处应缴工伤保险费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工伤认定单位是社保局吗

工伤认定单位一般是劳动行政部门,比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并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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