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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终止物业服务人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业主提前解除物业服务人员法定流程是,要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服务公司,合同中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过,《民法典》中也明确规定,如果业主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解除物业合同,对于给物业服务人造成的损失,业主有赔偿责任。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人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业主提前解除物业服务人的的程序是,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即可。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电梯维保公司是否属于物业服务人?

1、电梯维保公司不一定是物业服务人,若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电梯维保公司为物业服务人,并与其签订了物业合同,那么电梯维保公司就是物业服务人。

2、电梯维保是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如果电梯出现损坏的情况下,都由物业进行维修。

对物业来说,机电设备、空调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电讯系统、公用设施等,都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才能保障物业的正常、安全使用,不能等发生故障后再去修理。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基本的使用保证。

3、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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