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过程中,职工不幸遭遇工伤事故,给自身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津贴、伤残补助金等。一些工伤职工在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后,仍希望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更多赔偿,这引发了“享受了工伤还能要求赔偿吗”的疑问。下面跟随律师六八八网脚步一起来了解参考一番吧,相信会对您有一定帮助,当然也可以直接咨询律师。
一、享受了工伤还能要求赔偿吗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因同一工伤事故再行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的,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后,不能再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如果允许工伤职工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主张赔偿,将会打破工伤保险制度的平衡,加大用人单位的负担,不利于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工伤职工还能申请哪些赔偿
除了工伤保险待遇外,工伤职工还可以申请以下赔偿:
民事赔偿:如果工伤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据《民法典》向第三人主张赔偿。
刑事赔偿:如果工伤事故构成刑事犯罪,工伤职工有权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在申请民事赔偿或刑事赔偿时,需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与第三人或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享受了工伤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工伤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工伤职工可以向第三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工伤职工在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后,不能再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工伤职工可以申请民事赔偿或刑事赔偿,并且可以向造成工伤事故的第三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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