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发放计算方式
月工资合并发放,是指企业将职工当月工资及相关津贴或补贴,在次月或更长的时间内一次性发放的情况。合并发放的工资总额,应当按照工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合并发放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合并发放工资总额 扣除费用)× 税率 速算扣除数] × 附加税率
其中:
合并发放工资总额:指次月及以后月份一次性发放的工资总额。
扣除费用:指企业按规定为职工支付的各项免税费用,如五险一金、职工教育经费等。
税率:按照工资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的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按照工资所得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表确定的适用速算扣除数。
附加税率: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确定的个人所得税附加税率。
计算步骤
1. 确定合并发放工资总额:包括次月及以后月份一次性发放的工资、津贴、补贴等。
2. 计算扣除费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在合并发放工资总额中可以扣除的费用,如五险一金、职工教育经费等。
3.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合并发放工资总额扣除费用后的金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合并发放的工资,应当在次月或者更长的时间内一次性发放。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合并发放计税时,应当以职工实际收到的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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