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欠付的工资外,还需支付利息,以弥补劳动者因未及时获得工资而遭受的经济损失。那么,欠人工工资利息怎么算呢?
一、计算依据
欠人工资利息的计算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除支付欠付工资外,还应按照欠付工资总额每天加计0.05%的利息。
二、计算方法
(1) 计算公式:
利息=欠付工资总额×拖欠天数×0.05%
(2) 计算步骤:
①确定欠付工资总额:计算应付工资减去已付工资;
②确定拖欠天数:从工资发放日算起,至实际发放日止的天数;
③代入公式计算利息。
三、利息起算时间
欠人工资利息从以下时间开始计算:
(1) 工资发放日:用人单位在工资发放日未足额发放工资的;
(2) 经济困难延期发放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的:延期发放工资的次日起;
(3) 其他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未及时支付工资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裁决或裁定的次日起。
四、利息结止时间
欠人工资利息至以下时间止:
(1) 实际发放工资日;
(2)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日;
(3) 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裁决或裁定日。
五、特殊情况下的利息计算
(1) 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按欠付工资变化后的标准计算利息。
(2) 欠付工资的期限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利息按照欠付工资总额每日加计0.1%计算。
六、实例计算
某劳动者应于2023年3月15日发放10000元工资,但用人单位因资金问题延迟至4月15日才发放。拖欠天数为4月15日减去3月15日为30天。
利息=10000元×30天×0.05%=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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