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或减退的,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工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和方式如下:
一、工资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伤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获得的工资赔偿为其原工资的80%;
2、职工因工伤导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获得的工资赔偿为其原工资的60%至70%;
3、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获得的工资赔偿为其原工资的30%至50%。
二、工资赔偿方式
1、一次性支付: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赔偿金额可以一次性支付;对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赔偿金额可以分期支付;
2、按月支付:对于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职工,赔偿金额可以按月支付。
三、赔偿期限
1、职工因工伤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期限为自工伤之日起至退休年龄;
2、职工因工伤导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期限为自工伤之日起至退休年龄;
3、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赔偿期限为自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日起至退休年龄。
四、其他赔偿
除了工资赔偿外,职工还可获得以下赔偿:
1、医疗费:因工伤产生的治疗费用;
2、护理费: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或减退,需他人护理的费用;
3、丧葬费:因工伤死亡的职工的丧葬费用。
五、注意事项
1、职工因工伤获得的工资赔偿不计入本人收入总额,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职工因工伤获得的赔偿不影响其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
3、职工与用人单位对工资赔偿标准或方式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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