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到账后是否必须辞退,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答案是:不一定要辞退。以下详细阐述了相关方面:
1、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等级的,应当评定伤残等级。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不能安排适当的工作,应当培训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3、工伤职工的权益
工伤职工享有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护理费等。工伤职工还享有继续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工伤而将其辞退。
4、特殊情况
有以下特殊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工伤职工: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无法从事任何工作的;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或评定伤残等级后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康复或培训恢复劳动能力的。
5、争议解决
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对辞退问题产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