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但对于具体到房屋这种不动产的分割,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复杂,需要结合多种因素综合考量。
一、离婚起诉房子怎么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以下情形除外:
房屋是由一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且出资比例较大,另一方未提供购房成本的,房屋可判归出资方所有。
房屋是由一方婚后个人出资购买的,且双方约定该房屋归个人所有,并经公证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据证明的,房屋可判归出资方所有。
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未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可判归产权人所有。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房屋可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或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离婚起诉房子怎么判没有按揭
对于没有按揭的房屋,离婚时分割较为简单。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房屋价值较高,一方难以一次性支付另一方房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分割方式:
将房屋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将房屋产权分割为两个独立产权,一方可以取得房屋全部产权,另一方可以取得房产折价款或其他房产。
将房屋分割为产权份额,双方各自享有产权份额,但不得分割房屋的实体。
三、离婚起诉房子怎么判有按揭
对于有按揭的房屋,离婚时分割较为复杂。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放弃产权并对按揭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按揭贷款由双方共同承担,产权证可以仅记载一方或双方姓名。
房屋变卖,所得价款先用于偿还按揭贷款,剩余部分再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他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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