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项目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医疗费用
(1) 工伤期间的医疗、康复和其他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津贴,由用人单位照发。
(3)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级至10级伤残,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级至4级伤残,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伤残赔偿
(1) 伤残津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级至10级伤残,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程度为1级至4级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
三、死亡赔偿
(1) 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应支付丧葬补助金。
(2) 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有权按月领取抚恤金。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可以一次性领取工亡补助金。
四、其他赔偿
(1) 交通费、伙食费:职工因工伤就医或康复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职业病一次性补偿金:职工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级至10级伤残,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业病一次性补偿金。
五、免责情形
(1) 职工因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工伤的。
(2) 职工因醉酒或者吸毒等原因造成工伤的。
(3) 职工患职业病,但无法证明是由工作环境造成,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非职业病伤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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