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被告有一个被告不适格的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还需要根据地方法院的具体要求而定,有的法院是选择驳回的做法,有的法院选择商议上诉,认定责任,选择其中一个关联较大的被告。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两个被告有一个被告不适格怎么处理
被告主体不适格,该怎么处理,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原告主体不适格,《民事诉讼法》中已有明确规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
被告不适格驳回起诉规定是什么
被告不适格是裁定驳回起诉还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存在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应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的条件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不仅是被告是明确、具体、唯一,能跟其他人相区分,而且更重要的是被告必须是适格的被告。即因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属于程序上的问题,依法应裁定驳回起诉。
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理由是《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有明确被告只的是被告是明确具体,能跟其他人相区分,对于被告是否适格暂且不问。对于被告是否适格,原告能否胜诉,只有经过实体的审理才能做出判决。如果经审理查明被告不适格,依法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