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逐年攀升,抚养权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问题。本文将针对广州地区的法律规定,探讨抚养权归属问题。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由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抚养、教育权。”
判决原则
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人民法院会以“以儿童利益为本”的原则为依据,考虑以下因素:
1.父母的身体状况、年龄、经济条件和工作情况等情况;
2.父母对子女的感情和关心程度;
3.子女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学习情况、生活习惯等情况;
4.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能力和教育水平等情况。
判决案例
以下是广州市人民法院曾经判决的一些案例:
1.母亲因赌博欠债,无力抚养子女,且经常将子女留给他人照顾,父亲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且对子女的关心程度高,判决抚养权归父亲。
2.父亲因工作原因无法全天候照顾子女,母亲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且对子女的关心程度高,判决抚养权归母亲。
3.父母离婚前,子女一直由母亲照顾,离婚后,母亲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且对子女的关心程度高,判决抚养权归母亲。
在广州地区,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由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人民法院以“以儿童利益为本”的原则为依据,综合考虑父母的身体状况、年龄、经济条件和工作情况等因素,判决抚养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