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房产权益归属,是离婚诉讼中常见争议焦点。本文将详细分析起诉离婚房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帮助您了解如何分割房产。
一、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所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起诉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原则是:
1. 共同所有房产: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房产享有平等处分权。
在离婚时,共同所有房产可以平均分割或按协议处分。
2. 个人所有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或婚后个人出资购置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个人所有房产在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
二、起诉离婚房子分割后如何过户
在离婚房产分割后,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步骤:
1. 办理离婚证:
夫妻双方离婚后,需要持离婚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2.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房产分割协议中约定一方将房屋分割给另一方,则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 缴纳相关税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4. 办理过户手续:
缴纳税费后,携带相关证件(如离婚证、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5. 领取新产权证:
过户手续完成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起诉离婚房子分割纠纷处理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如果对房产分割存在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院在审理时,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夫妻双方的过错程度;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
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当地的风俗习惯等。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房产分割结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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