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想要离婚,就必须向法院起诉。那么,在起诉离婚时,如果材料不全,该怎么办呢?
一、起诉离婚材料不全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如果材料不全,法院不会受理。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行补充材料,或者委托律师代为补充。
补充材料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起诉状正副本各一份;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财产清单;
5. 证据材料。
如果当事人没有证据材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二、起诉离婚程序中缺少材料的处理方法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准备充足的诉讼材料是保障顺利起诉离婚的关键。如果当事人诉讼材料不全,人民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当对诉讼材料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2. 当事人在起诉时缺少材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延期审理。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经过审查,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缺失情况为合理的,应当准许延期审理。人民法院在作出准许延期审理的裁定后,将依法告知当事人延期期限,当事人应当在延期期限内补齐相应材料。
3. 当事人在起诉时缺少材料,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补充。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律师代为补充材料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完成。
三、起诉离婚材料不全的法律后果
起诉离婚材料不全,会导致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离婚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审理。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应当注意准备齐全的诉讼材料,避免材料不全导致诉讼受阻。
起诉离婚材料不全,会导致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离婚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审理。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应当注意准备齐全的诉讼材料,避免材料不全导致诉讼受阻。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