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产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离婚诉讼。那么,起诉离婚第一步怎么做呢?
一、起诉离婚第一步怎么做
1. 收集证据: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其他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如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家庭暴力记录等。
2. 起草起诉状:根据《民法典》和《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准备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等内容。
3. 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携带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
4. 缴纳诉讼费:按规定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离婚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
5. 等待法院受理:法院审查起诉状后,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如受理,法院将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当事人。
二、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在起诉离婚时,原告方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1. 分居满两年:夫妻分居满两年,视为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2. 家庭暴力: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关系。
3. 婚外情:一方有出轨等婚外情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4. 性格不合:夫妻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难以调和。
5. 其他法定事由:有法定离婚事由,如重婚、虐待遗弃等。
三、起诉离婚后对方不应诉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后,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应诉,法院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1. 发布公告送达:法院会通过公告方式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
2. 缺席判决:如果对方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判决准予离婚。
3. 重新送达:法院也会尝试通过其他方式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如邮寄、委托他人转交等。
起诉离婚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当事人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程序技巧。本文介绍了起诉离婚的第一步怎么做,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和对方不应诉时的应对措施。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