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因不同
借据主要是由借款引起的。借据产生的原因有很多,任何可以用钱支付的债务都可以产生借据。
2、性质不同
借据反映了双方之间的贷款合同关系,借据本身是贷款合同的凭证,每个借据背后都是贷款合同。借据是双方之间的结算结果,反映了双方之间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
借据是证明贷款合同关系,是贷款人向贷款人交付贷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贷款事实的依据。法律规定,借据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借据上注明的还款日期之日起计算。贷款人三年以上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贷款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偿还未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据,但贷款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据后20年内未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予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