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工伤职工离职后是否能获得赔偿,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一、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离职后,如已享受过工伤待遇(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则离职后不能再次获得赔偿。
二、离职原因
如果工伤职工因伤致残程度达到一定等级,且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原因与工伤无关,则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领取伤残津贴。
三、伤情等级
工伤职工离职时,伤情等级仍在8级以上,且伤情稳定,不再需要医疗治疗,则可以根据工伤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劳动合同约定
有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中可能约定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获得额外的赔偿,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
5、实际损失
如果工伤职工离职后,因工伤导致实际损失,如无法再从事原工作或收入减少等,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向原用人单位索赔。
浙江工伤职工离职后是否有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工伤职工保留相关证据,如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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